法律专业术语是一种法律转换和语言转换同时进行的双重工作。任何有关法律翻译的工作几乎都无可避免的涉及到不同法律制度下的法律概念所产生的功能性差异。法律文本的翻译除了要求语言功能的对等,还要考虑到法律功能的对等。所谓法律功能对等就是原文和译文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是对等的。
很多译员或者翻译公司在翻译此类文档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到法律专业词汇的专业性,很可能翻译出来的文章会引起纠纷或者不必要的麻烦。法律语言专业词汇数量非常大,而且应用范围广,法律工作常用词语和民族共同语中的其他基本词和非基本词构成,而法律术语是法律语言词汇体系中的重要词汇。今天我们来说说英文翻译到中的法律文件的一些翻译术语特点。
1)通读上下文,正确理解术语的确切含义
专业术语的作用在于以最简洁的词或词组叙述一项普遍接受的复杂的法律概念,学说,或者法则,使法律工作者能用较简洁的语言相互交流沟通,因此专业词的内在意义通常要比起外在形式复杂得多。如果译员只是字面意义直译,或是望文生义,就无法将术语的真正含义正确完整地表达出来。
2)翻译中尽量用在本国法律中与原词对等或接近对等的专业术语。
英语和汉语中的法律术语都各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意义与效果,不可随便改变形式。为了达到法律上的效果对等,译员应尽量用在本国法律中与词原对等或接近对等的正式用语而不是任意自创新词,以免引起歧义或解释上的争议。
3)无对等的翻译
对等的概念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于法律制度的差异,英美法中许多术语所指涉的概念,原理,或规范在本国制度中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也无对等或接近的对等语。遇到此种情形,译员可以通过对原词意涵作正确理解后将之译为非法律专业用语的中性词(neutral term )以免发生混淆。
4)含混对含混 ,明确对明确
英美法中有许多术语,虽有特定的意思,却无明确的定义,其适用范围也无清晰的界定,因而其确切含义不明确。如:substantially certain 应译为 “大致确定,基本上确定”而不是如书中所译“必然结果”。译员在法律功能对等的前提下,对含混词应采取的翻译策略是以模糊对模糊。相反的,对于含义明确的原词则不应囫囵吞枣,含混以对,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模糊。?
上面四点其实只是法律翻译中的一个方面。不同的法律体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我们在选择翻译公司的时候一定要了解该翻译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背景知识和经验,如果没有那最好还是从新选择一家专业的翻译公司,不然就算翻译出来也无法满足我们的要求。